近日,江北派出所,杨女士拿着黄金饰品讲述自己收到包裹时的情景。当价值60万元的1.798公斤千足金摆在你面前,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?而且,这黄金还是别人主动送上门的。
面对这金光闪闪的黄金,江北杨女士选择了报警……你遇到过天上掉馅饼的事吗?近日,江北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:网购普通不锈钢脚架,却收到了价值60多万元的千足黄金首饰。
当晚,杨女士在江北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,将黄金交给了该包裹的主人——渝中区某珠宝行的老板叶先生手。经查实,此事系快递公司发件装错物品所致。
34岁的杨女士是重庆一家装饰公司的职员。昨天上午,杨女士和记者说,她10月25日在网上从深圳一家具厂买了一副普通不锈钢脚架,次日,她收到了深圳发来的一长条形包装的快递包裹。
“长条形的包装长约30厘米,宽约10厘米,比较重。”杨女士向记者描述了当时收到包裹的情景。她签收后,由于手头有其他事情要忙,当时并没有立即将包裹打开。直到事情忙完了,她才拆开包裹,当时还有几个同事在场。
然而,当杨女士拆开包裹,她顿时傻眼了。她没看到不锈钢脚架,而是一小包一小包黄金闪闪的首饰:金项链、女士戒指、吊坠、手镯。“我们最开始以为这些都是家具的小配饰。”杨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家具厂的卖家,确认了厂家并没有类似货物。
不是自己买的,也不是卖家的货。杨女士又联系了送货的快递员,快递员告诉她,追踪快件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杨女士和同事小心翼翼地将包裹从纸盒外包装里抽出,发现包裹的内包装上还有一张快递单据,上面的收件人信息是渝中区某珠宝行的叶先生。杨女士和同事取出两小包黄金闪闪的首饰拆开检查,感觉这么多东西有很大的可能性是真金。
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如果是真金,它们的主人肯定相当着急。”杨女士她们本想立即联系叶先生,但出于谨慎考虑,她们最后选择了报警。
27日上午9点多,江北派出所接到了杨女士报案。办案民警和记者说,杨女士和其同事送过来包裹里的确实是线多万元。
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了详细调查,通过联系包裹内包装的快递单,联系了发货方深圳某珠宝行。并要求对方提供了详细的发货单,证实包裹确实是对方发出的物品,叶先生也确实是购买这批千足金的买家后,民警当晚就通知叶先生到派出所。
据办案民警介绍,叶先生是福建人,在渝中区经营一家珠宝行。叶先生向警方坦承,行业的利润并不高,为了节约成本,低价高效的快递成为他们最常用的进货方式。
记者了解到,叶先生这批价值60万元的千足金是从深圳某珠宝行进的货。对方使用的快递邮费为34元,保价费用为20元,声明价值为1万元。
在复印快递单上,记者看到物品明细一栏中,对方并没有明确写明是黄金,只留了比较潦草的几个字。
昨日下午,记者正常采访了该快递公司。他证实杨女士收到的“黄金”快递确实是由他们派送的。
他告诉记者,由于当天物件较多,派送货件时,他们并没有重新核实物件实际重量和外包快递单所标示重量的差异。
“我们派送没问题,可能是深圳发货时,快递装错了物品所致,我们是根据外包装的收件地址准确投递的。”快递负责人在电话里和记者说。他同时向记者透露,公司也正在考虑对主动退还黄金的杨女士表示感谢。
快递相关负责人在电话里和记者说,由于事发周末,事情调查还未结束。她表态:“企业内部正在调查,如果是由于当事员工操作不当造成,将对其严肃处理。”
“快递贵重物品交货时一定要标注明确,并进行一定的价值评估,为贵重物品做特别保价。”昨天下午,记者通过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特服号码12305咨询,工作人员郑女士和记者说,快递业务双方必须当面验货、开具标明双方约定的收寄单。若发货顾客有意隐瞒物品内容,接货快递方又未尽充分的提醒告知义务,如发生意外,当事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为避免不必要纠纷,她提醒顾客应据实保价。
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邮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法学博士王志刚。他认为,根据《邮政法》快递物件丢失后,保价价值是主要的赔偿依据。若没有保价或保价价值低于实际价值,赔偿金额是根据快递费用并参考实际价值进行赔偿。双方协商不成的,能够最终靠司法途径解决。
“如误收他人物品而占为己有,其行为可能涉嫌不正当得利。”王志刚指出,利益受害人可依法要求对方偿还,同时物品保管方也可结合实际花销,向物品主人索要保管费。